未成年人的心智尚不成熟,容易冲动惹祸,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缺乏预知,需要家长们加以正面的教育、引导。近日,黑龙江省绥棱法院靠山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孩童打闹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原告杨某某在绥棱县XX小区玩耍时被被告李某某用球打伤左耳部,被告父亲陪同至绥棱县人民医院检查,入院观察期间,原告左耳听力逐渐丧失,遂转院至黑龙江省XX耳鼻喉医院接受治疗,先后共计住院24天,现已康复出院。原告受伤后,被告父亲只支付了在绥棱县人民医院的检查费用30余元,对后续的转院治疗费用拒不承担,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所有治疗费用。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认真审查案件相关材料,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未成年,本着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积极组织原、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本案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李某拒不支付转院治疗费用且道歉态度不诚恳,捕捉到这个关键信息后,承办人对症下药做双方家长思想工作。
最终,在案件承办人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李某同意给付住院期间费用12,000元,当庭给付6,000元,余款6,000元于2025年5月1日前给付完毕,双方冰释前嫌。至此,一起因孩童之间玩耍打闹引起的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