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路很长,走过的路不能重来,但是未来的路你能选择。希望你以后能学会好好爱自己、学会尊重他人,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近日,在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现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李桂芳对一名未成年被告人说出这样一段话。
在该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宛城区法院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将审理与教育相结合,引入由检察官、法官、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组成的帮教力量,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
公诉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对法律知识和道德观念的讲解,告知他要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引导被告人要学会自尊自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辩护人结合与被告人接触的经历,引导被告人要积极学习文化、法律知识,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法定代理人则通过亲情的呼唤,鼓励被告人要珍惜机会,改过自新。
审判长李桂芳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对被告人的犯罪原因进行了剖析,并给出针对性的建议,她希望被告人以此次的庭审为新起点,要从内心深处真正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切实树立起法律意识和底线意识,远离不良风气,改过自新,在未来用自己的合法劳动去努力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另外,李桂芳法官还督促法定代理人切实履行起监护职责,加强对被告人关爱和管教,让被告人能重拾学业、早日回归正轨。
近年来,宛城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秉持着将对未成年人的帮教贯穿庭前、庭审、判后回访全过程,积极联合各方力量,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及时纠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帮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用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吕纪春 高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