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钱这件事有时候是因为感情,感情这么好不能不借;有时候是因为义气,对方这么够义气不好意思不借,但这“借”与“还”间难免会引起借贷纠纷。近日,黑龙江省绥棱法院靠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的借贷案件,既化解了矛盾,又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4年4月,被告张某以看病需要为由分别向原告赵某借款两次,共计13,0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先后通过微信转账偿还1,000元,为原告购买价值500元服饰抵扣等额借款,剩余11,500元欠款,原告多次追要未还,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第一时间与被告通话,但被告以常年在外工作为由拒绝沟通,再次联系时关机。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承办人考虑到被告户籍情况,尝试通过其家人再次与被告取得联系,经过多方努力,在当地村干部的协助配合下与被告父亲取得联系。案件承办人向其父亲说明情况后,被告主动回电,同意线上调解,在承办人的释法明理、耐心解释下,被告意识到原告是一名可靠的朋友,在她最困难的时候,主动向自己伸出了援手,希望能给自己一段时间,分期偿还欠款。在案件承办人的主持下,双方就偿还欠款事宜达成一致,至此这起借贷纠纷被妥善解决。
法官寄语
近年来,民间借贷越来越多,但是“有借”却不一定“有还”,因此产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绥棱法院用心用情用力调解好各类纠纷的同时做好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提醒群众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操作,制定合法、规范、完整的借贷合同,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以司法力量守护一方水土,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