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金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海江,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秀清分别介绍该市金融纠纷审判及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并答媒体问。发布会由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峰主持,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
李金国指出,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开展金融审判工作。近五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846件,审结1827件,结案率98.97%,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8.09天,切实维护了鹤岗地区金融安全。
魏海江指出,前三个季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突出为民监管理念,依法履职强化行政调解,正确引导金融消费者多渠道解决问题,与两级法院协作积极探索诉调对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实现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前三季度,前端引导化解各类金融纠纷292件,化解成效显著。
王秀清指出,2024年是《存款保险条例》施行九周年,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聚焦县域、农村和偏远地区,将工作重心下沉至基层一线,构建覆盖全辖六区两县321个行政村镇、近两百个金融机构网点的宣传矩阵。截至目前,全辖各类宣传活动累计受众达50万余人次,牢牢守住不发生挤兑风险的底线,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发布会最后,媒体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金融问题进行了提问,民二庭庭长白丽明进行了回答。
在今后的工作中,鹤岗中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金融纠纷类案件,妥善化解金融风险,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发展的有利法治环境,为金融市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