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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08 11:00:40

甘肃省庆阳中院在甘肃省法学会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上作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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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甘肃省法学会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甘肃省兰州召开。甘肃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杨学鹏,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冯怡,甘肃省兰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沙勇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润莉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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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高以《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弘扬庆阳革命老区红色法治文化》为题作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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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历程中探索法治建设的宝贵遗产,是党领导法治建设百年历程与基本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历史经验和理论根据。

       9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指出:“甘肃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强调“要传承好红色基因”。甘肃是红军长征途径地域最广、活动时间最长的省区之一。甘肃省庆阳作为甘肃唯一的革命老区,以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创建了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为党中央和各路长征红军提供了落脚点,为八路军主力奔赴抗日前线提供了出发点,是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完整革命根据地,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两点一存”的重要地位,被称为“永远的红区”。

       红色法治文化诞生、发展和传承的历史进程中,甘肃省庆阳承担着重要角色,颁布实施了边区“十大政策”,推行“豆选法”、“三三制”等民主法律制度,孕育了“面向群众、坚守信念、顾全大局、求实开拓”的庆阳南梁精神,诞生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对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孕育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和思想资源。

       甘肃省庆阳中院的前身是1943年4月13日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是甘肃境内人民政权建立最早的二审人民审判机关,时任陇东分区专员的马锡五同志兼任第一任庭长。马锡五任陇东分庭庭长期间,带领司法工作者,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判结合、就地办案,调查审理了“20世纪8大名案”之一的“封芝琴婚姻上诉案”,开创了把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的先河,为人民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是庆阳革命老区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司法名片,也是根植在庆阳这片红色沃土上的“东方经验”和“东方之花”。

      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陕甘边苏维埃政府成立90周年,是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甘肃省庆阳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和发源地,甘肃省庆阳中院作为革命老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审视、解读红色法治文化精神谱系和时代价值,自觉扛起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的光荣使命。

        一是矢志不渝坚持党的绝对领导。1939年4月4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第二条规定:“边区高等法院受中央最高法院管辖,边区参议会之监督,边区政府之领导”。1944年时任绥德地委书记的习仲勋同志在《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的讲话中指出“司法工作是人民政权的一项重要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一样,是替老百姓服务的”,要把屁股端端的坐在老百姓一边。甘肃红色法治文化是陕甘宁边区法治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司法领域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所以能顺利实施,根本得益于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弘扬传承发展红色法治文化,才能保证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前进。

       二是矢志不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1943年4月,马锡五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期间,注重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正确指导审判了诸如“乌鸦告状”等一些疑难案件,采取“座谈式”而非“坐堂式”和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被边区群众亲切的称为“马青天”。分庭成立之前,以判决方式解决纠纷占比78%,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只占22%。马锡五兼任分庭庭长以后,以判决方式解决纠纷下降到21.9%,而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上升到78.1%。1944年3月,延安《解放日报》在题为《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的评论中指出“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这就是充分的群众观点”“这就是马锡五同志被广大群众称为‘马青天’的主要原因”。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史,是一部司法为民的历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靠人民解决矛盾纠纷,仍是人民司法不懈的价值追求和奋斗目标。

       三是矢志不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1940年春,甘肃省庆阳环县发生反革命兵变,叛乱平息后,边区政府指派马锡五同志做善后工作。经过细致调查了解,参加兵变的自卫军队员多是被胁迫屈从,反动派仅为少数。马锡五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灵活掌握政策,从严惩办匪首,教育被胁迫队员,释放不明真相群众,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赢得民心,安定了边区政权稳定。毛主席知道后,赞扬了他善于结合实际、正确执行党的政策的做法。1943年元旦结束的西北局高干会议上,马锡五被推选为全边区22名领导经济建设成绩显著、克己奉公、在群众享有很高威信的领导干部之一,受到中共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表彰奖励。表彰会议上,毛主席挥笔给他的奖状上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马锡五同志在办案实践中,始终坚持党性原则,牢记党的宗旨,严格公正司法,维护边区政权稳定,彰显老一辈司法工作者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务实作风和优良传统。传承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就是要在这些独特而厚重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红色法治基因中汲取精神力量,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源泉和养分,让红色优秀法治文化在新时代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知所从来,方明所去。近年来,甘肃省庆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依托红色革命老区历史优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赓续“南梁精神”红色血脉,先后两次出台实施方案,以21项举措建设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庆阳特色司法品牌,探索形成“九室八点五就地”经验做法,推动从“传统马锡五”到“线上马锡五”到“数字马锡五”的时代化构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与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等6所高校、延安中院等10家兄弟法院签约合作共建,先后承办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和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座谈会,传承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周刊等国家级媒体多次宣传推介,形成“人人都当马锡五、个个都是马锡五、处处可见马锡五”的红色司法文化新生态,知名度、影响力不断提升,努力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成为庆阳革命老区在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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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合意同,谋无不成。红色法治文化历久弥新、历久弥珍,至今仍焕发着强大活力、闪耀着时代光辉。甘肃省庆阳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与参加本次会议的各单位、专家教授、各位代表,共商发展、共谋未来,精诚协作、携手并进,在传承和弘扬甘肃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上勇担当、立潮头、善作为,以更大力度建设“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庆阳特色司法品牌,以更广视野助推新时代红色法治文化融合发展、共建共享,努力为以审判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新篇章贡献庆阳法院力量。(撰稿:张 超   通讯员: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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