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交叉执行工作,近日,虎林法院与密山法院针对卢某责令退赔纠纷一案开展协同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虎林法院在执行卢某责令退赔纠纷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卢某在密山市某地存在一处较大门市房,虎林法院对该门市房进行了一拍、二拍和变卖等程序,均未能拍出,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因该房屋现仍具有较高价值,虎林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案涉房屋在密山法院辖区内,虎林法院向密山法院发起协同执行请求,两院共同研判案情,对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各种问题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密山法院在人员、车辆、警力等各方面提供了全力支持,顺利对该房屋进行核查并予以腾迁。
两院执行干警通过协同执行在实战中进行了业务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今后,将继续不断总结执行经验,凝聚执行工作合力,提高执行工作效能,以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殷切希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