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和实战水平,增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11月11日至1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联合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教育科开展了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公务用枪持枪证申领培训考核工作。为保障考核质量,本次培训特邀省级警务教官参与指导。
培训考核分为理论测试和实操训练两部分,旨在全面提升司法警察的公务用枪理论知识和实战技能。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等与司法警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训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作答,展现了法院良好的学风和专业素养。
实操训练环节,教官通过现场讲解、枪械实操等方式,对枪支交接、分解结合、安全操作等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系统讲解了实弹射击要领及射击考核流程,并分组开展实弹射击训练。全体参训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射击场纪律,较好地完成了规定的实弹射击动作。
此次培训考核,有效提升了鹤岗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依法规范使用公务用枪能力,为更好地执行配枪勤务任务、保障法庭诉讼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综合保障中心将以本次训练考核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实战练兵,切实把训练成果转化为维护审判执行工作秩序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