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林区两级法院以“五化”法庭为抓手,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林区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中华作主旨发言,民事审判庭相关同志回答媒体提问。黑龙江日报、森工要闻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通报指出,2023年以来,林区中院全面落实黑龙江省高院关于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各人民法庭工作实际,指导两级法院创建了党建科学化、办案精品化、管理规范化、解纷多元化、创新品牌化的“五化”法庭品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供了方法路径和动能基础。
林区法院立足五个“聚焦”,打造“五化”法庭品牌,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出成果、见实效。一是聚焦党建科学化,强化政治引领。将“党支部建在庭上”,依托“党建+法治共建”模式,不断探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新路径。二是聚焦办案精品化,助推实质解纷。林区两级法院构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基层诉讼服务网络,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举措,大力推进法庭案件出精品,纠纷快化解。三是聚焦管理规范化,坚持强基导向。林区两级法院坚持化制度为秩序,加强法庭制度建设管理,健全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枢纽的解纷体系,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法庭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四是聚焦解纷多元化,融入基层治理。林区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优化巡回审判,强化服务主动性,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五是聚焦创新品牌化,展现林区特色。通过开展“一法庭一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打造“郝法官”旅游巡回法庭、“东方正红”等一批亮点鲜明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
据悉,下一步,林区两级法院将精准把握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立足林区地域特点,继续做深做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建设高水平的法治龙江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