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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19 20:48:05

四川宜宾长宁县法院好“枫”景 巡回审理解兄弟修路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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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巡回审判法庭走进基层,及时妥善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近日,该院竹海法庭走进竹海镇某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因共同修路而起纠纷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乡间邻里,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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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长宁县竹海镇某村的杨、蒲等六户村民既是同村邻里,又都是沾亲带故的兄弟亲人。为方便出行及运输竹子,杨、蒲等六户村民在2022年5月商议决定共同出资将门前的道路修好,而其中一户村民因提供了修路的土地便不再承担修路的各项费用。由于事前没有详细约定如何分摊修路费用,修好路后,其余五户村民对修路费用如何分摊产生了分歧。杨某等三人对自己牵头修路并垫付了费用,路修好了却得不到钱感到委屈;杨某某等二人觉得修路开支没有公开、分摊方式也不公平,拒绝支付修路款。为此,几人还曾闹到了当地派出所,在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杨某三人将杨某某二人诉至长宁县法院。

收到案件后,竹海法庭承办法官张敏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考虑到此案当事人双方是亲属关系,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如果不彻底打开双方的心结,简单的一判了之,非但不利于纠纷的化解,更可能进一步增加双方的隔阂,让本就出现裂痕的邻里情、亲情更难修复。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尽可能地修复亲情,张敏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大家进行了第一次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虽然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修路开支费用等方面已经有了基本的共识,因原告之一杨某有其他原因未能到场,于是,张敏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约定时间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

在巡回审理的当天,张敏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有序引导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并及时疏导当事人的情绪。本着“调解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张敏法官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积极释法明理,和当事人打起了“亲情牌”。最终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在情理法的交融中,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表示在今后的日子里,会更加团结,不能因修路这件好事割裂了多年的亲情。

据了解,长宁县法院持续加大巡回审理工作力度,发挥人民法庭“前哨阵地”作用,用温情调解释放司法温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绘就无限好“枫”景。(贾应军)


【责任编辑 -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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