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经济来源途径之一,但家家户户,相互毗邻,难免会产生一些土地争端。几十年来,土地归属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农户们的重要难题,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由口角矛盾上升至兵戎相见。近些年来,随着农户们法律意识的逐步加深,对土地争端的处理已不再沿用曾经的方式,农户们纷纷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会文法庭审理了一起由土地问题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土地争议,争吵不断,对簿公堂
原告A、B兄弟:“被告C已经擅自侵占了我们家地十多年了,我爸走后,这块土地就是我们作为儿子理应继续使用的,就在十年前,C未经同意占用了1.5亩,还砍掉我们种下的44株橡胶树。”被告C:“我在这块土地上耕作了二十余年,并且这块地是我自行开荒种植,何来侵占一说?”据了解,两位原告A、B系同胞兄弟,其父亲早在1980年时便领取了政府发放的第一代土地使用权证,证上载明1.5亩土地系原告兄弟家承包,原告持有2005年文昌市人民政府曾给他们父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明该地的归属权。为此事,A、B二人曾数次向C提出过抗议,C却并未理会,双方要求村委会出面协调未果。兄弟二人遂状告C,盼法官能理清两家人“乱麻”般的土地关系,给双方一个等待多年的结果。
各执一词,鉴定无果,法官下田
了解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先从证照开始调查,考虑到争议横跨时间较长,存在历史问题,先后走访了镇政府、国土局、农业农村局等地。在重拾土地线索的同时,A、B兄弟也提交了鉴定申请。但因相关单位当年未对该地测绘,无法提供对应地块的矢量图等数据,受托测绘机构均已退回。
陪审员甲:“我也在家种过田,像这种土地问题,光看书面证照恐怕不足以厘清两家地的界限。”
陪审员乙:“同意甲的观点,这块地的四至、图示均存在疑点。”
审判长:“既然如此,不如直接去现场看看,并邀请更多知情村民,一起去了解这个村这些年土地变化情况,顺带让其他村民不用出村,便可扫去土地争端‘盲区’,争取以这一案破村里数案。”
办案团队随即前往案涉土地勘察,同几任村组长、支书和其他邻居村民充分交流了看法,在循迹过程中,各方心中的答案也逐渐清晰了起来。
重回庭审,被告C坚持自己从未侵占过原告土地的观点,指出了现有证据无土地四至等问题,并提交了自己在该地块耕种20多年的证据,自己也从未砍伐过原告种植的橡胶树。
耐心抽丝,真诚剥茧,村民信服
在合议庭长达数小时的仔细核对下,双方提交的证据结合现场勘察记录、多方询问笔录等线索,逐渐串联起了事情的真实“线条”。原来,案涉土地位于1984年文昌县人民政府给A、B兄弟父亲家庭户颁发的《文昌县人民土地使用证》面积为3.6亩的红土岺自留坡地内。2005年文昌市人民政府曾给A、B兄弟的父亲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却并未明确登记红土岺地块,加上历任村干部和村民等证实,案涉土地并未坐落在2005年的这块《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中,因此该证中所指的地块与1984年证书中的那块土地并非同一块,并且A、B兄弟的父亲曾在1997年与村民小组签订了第二轮《海南省家庭承包耕地合同书》,1984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年限在此时就已经截止,因此A、B兄弟家庭户承包的这块土地实际上年限已过。同时,关于44棵橡胶树的争议也有了结果,因主张依据不足,原告诉求被驳回,给这场横跨十年的土地纠纷划上了“句号”。(刘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