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安达法院铁西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也为涉案企业节省了诉讼成本,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案情简介
原告大庆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黑龙江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由原告施工被告发包的四个项目。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进行施工,项目于2020年9月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但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00余万元未付,原告故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王明俊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企业,希望能够促成双方调解,但双方公司始终各执一词,且对工程款总价有较大分歧,考虑到工程量没有经过双方最终结算,即使开庭审理,也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施工的工程量,但司法鉴定不仅需要额外支付高昂司法鉴定费,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如果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将导致案件审理时间进一步延长,资金回款时间长,诉讼时间成本大,结果不确定性高。考虑到各种情况,法官认为,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为了切实解决纠纷,最大限度保障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选定时间,邀请双方企业法人一同前往工程地点现场调查,确定工程施工情况。承办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施工合同,依次查看了由原告公司施工的办公楼、车间,就“能否明确工程范围”“人工和材料都是谁提供的”“工程是否合格、是否已经使用”“对于工程款到底存在哪些分歧”等问题,多次向双方法人发问,并在发问过程中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在行程中也继续主持双方调解,同时也指出如果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双方的诉讼成本将大幅上涨,达成可行的调解协议切实化解纠纷才是最好的选择。双方法人的态度在行程中也逐渐软化,在法官的耐心梳理下也解开了心结,均表示回去后会尽快拿出调解方案。调查结束后,双方公司向法庭递交了调解方案,因双方给出的工程款数额十分接近,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一致,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企业也握手言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安达法院将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积极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升涉企纠纷的化解效果,也节省了大量司法资源,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司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