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野生植物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可总有人为了一己私利以身试法。近日,林口县刁翎镇核心屯一男子盗伐两棵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用作锹把,被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刁翎派出所联合森侦大队破获。
11月14日,刁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核心屯杨某某家中发现疑似黄菠萝的树段。刁翎派出所得知情况后立即同森侦大队前往杨某某家中调查,当民警抵达杨某某家中后,在院内架子上发现两棵疑似黄菠萝的树段,于是民警就树段来源对其进行询问。“警察同志,我上山的时候就看着这两棵黄菠萝挺直溜的,适合做锹把,也知道这是珍贵树种,就是心存侥幸了,以后我肯定不干这傻事儿了!”杨某某得知民警找到自己的目的后,自知躲不过去便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据杨某某供述,其常年务农,经常使用铁锹,由于使用频繁导致铁锹锹把损坏了好几个,便想着上山砍几根树段当做锹把用。2024年11月13日,杨某某便带着折叠手锯到山上寻找制作锹把的树木,当发现黄菠萝的时候,见其表皮宣软、握感舒服,便挑了两棵粗细长短适中的黄菠萝,用手锯锯断拉回家中。
经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鉴定,杨某某砍伐的树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