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已经瘫痪在床十余年,无法下地行走,实在是不能去开庭,咋整?我也有我的苦衷啊。”
“走!咱们上门去开庭。”听完当事人的话,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的法官决定安排一场巡回审判。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与被告沟通了解后得知,其中一名被告因脑出血瘫痪在床十余年,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院参与庭审。于是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开庭,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让案件解决既有速度又有温度。
在庭审现场,法官耐心地梳理案件细节,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确保每一个细节都不被遗漏。经过多次释明,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选择放下分歧,达成和解,并当场制作裁判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这次上门开庭,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调解,也是一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更是尖山区人民法院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的一个缩影,让人民群众看到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有温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