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商都县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主管一行,分别深入辖区机动车检测站开展业务监管工作。
检查中重点就检车场档案室、检验程序,以及车辆外检及日检量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随后向检车场负责人了解了相关工作情况,并查阅了检测站轻型货车、小型载客汽车、面包车的相关车辆档案。
车管民警强调,检测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对每一台车辆特别是重点车辆的检测视频、照片、档案等进行认真归档整理,不得出现不检验即出具报告、替检、代检、篡改伪造数据等严重违规的问题,杜绝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降低检验标准、或者篡改、伪造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结果。(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