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扩大)大会,会议进行多项议程。
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群腐集中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最高法院《关于对北京等8个地方高院开展司法巡查情况的通报》、省政法委《关于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省法院《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等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支部全体干警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以反面典型为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明廉洁纪律,维护司法公正。
会议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持续兴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法院主责主业结合起来,深入思考谋划,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增强全力推进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落实集中整治的各项要求,自觉主动把群腐问题集中整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整治。要对照《通报》逐条检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主动发现类似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治整改取得实效。要深入思考谋划工作,加快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要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做好主责主业。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把开展集中整治的成效体现到推进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会上,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题,为支部干警讲授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