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解决商业纠纷指标提升,积极助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1月13日下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地区解决商业纠纷专班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瑞明主持会议,解决商业纠纷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我们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更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目标,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时刻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二、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工作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解决商业纠纷指标水平,关键在于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要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等机制创新,提高办案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专班各成员单位、中院各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一是要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确保涉企案件快速高效办理,提升解决商业纠纷的便利度;二是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整合,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增强司法服务水平;三是要积极学习试点城市先进经验,探索创新举措,不断优化司法服务,实现解纷降本增效,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成员单位表态发言,将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按照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