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姚某将一面写着“高效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阚冬花手中,以对其高效执行表达诚挚的谢意。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姚某与被执行人姜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姜某应向姚某返还购房款,但姜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阚冬花发现姜某在珲春市人民法院还有其他执行案件,在采取应尽执行措施后,姜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阚冬花始终坚持“终本不终止”的原则,一直多方查找,多次询问姜某的财产线索,终于在2024年8月扣划回姜某一笔款项,姚某分得案款4万余元。
“谢谢你的温声细语,谢谢你的耐心和细心,谢谢你帮我执行回来这笔钱,我打算付首付买套房子,我终于可以买一套房子了。”申请执行人姚某激动地说道。一面锦旗、声声道谢,不仅是对执行干警辛苦工作的感谢,更是对法院高效执行的肯定。
一直以来,珲春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办案理念,努力让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手中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