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建设是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母婴室体现的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人文关怀,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为切实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将检护民生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设置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了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
2024年3月,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专项监督,发现宽城区内多家大型商场、医疗机构未按照标准建设母婴室,存在未设置防滑地面、消防设备等问题,致使母婴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8月1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建设”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妇联相关行政机关参加,会上明确了各行政机关的主体职责,并就加强母婴室规范建设达成一致意见。
会后经迅速落实,目前辖区内三家医院、六家商场及长春站换乘中心共开放母婴室11个,均按规定配备了洗手台、热水、尿布台等设备,设置了防滑地面、消防设施。同时,在微信公众号、百度地图发布了母婴室地点及服务电话。
以本案办理为契机,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宽城区妇女联合会、宽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了《关于建立共同推动妇女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建立了日常联席、定期会商、办案协作、案件线索移送、宣传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推动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专业化发展,为妇女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保障,切实增强妇女群体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