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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13 12:17:09

海南省检二分院:“说理+救助”促耄耋老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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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你们来了,不然我们老哥俩的矛盾不知啥时候才能解决。”近期,海南临高县某村村民张学春(化名,80岁)、张学夏(化名,93岁)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后,由衷地对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麦雪良道谢。至此,两位耄耋老人存在十余年的矛盾终被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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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麦雪良在办理案件

自2011年起,两人因相邻土地纠纷数次引发矛盾,村委会干部多次调解未果。2023年11月27日傍晚,两人再次争吵,在冲突过程中,张学夏压着张学春摔倒在地上,后者背部撞到砖块。经鉴定,张学春伤势达轻伤一级。侦查机关将张学夏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张学夏作出不起诉处理。张学春不服,遂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刑事申诉。经刑事检察部门审查,不起诉决定正确,予以维持,同时发现张学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麦雪良接手案件后认真审查,初步判断张学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时也在思考:“即使发放了救助金,也很难完全化解双方的矛盾,是否能以此为契机充分了解当事人不服案件处理结果、申诉的深层理由,并修复双方关系呢?”想法虽好,但要真正实现,困难重重。首先,两位当事人均系高龄老人,脾气倔强,且张学春为精神疾病二级残疾,沟通有障碍;其次,双方矛盾已存在十余年,期间多次发生冲突,此次更是上升到刑事案件,关系已势同水火。果然,当麦雪良上门调解时,遭到了张学春妻子的坚决反对:“不可能和解,一定要他们赔偿!”张学春也表示对方不赔偿绝不罢休,要继续申诉、上访;而张学夏表示,张学春受伤与自己无关,拒绝任何赔偿,况且张学春曾打过自己妻子,绝对不会和好。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充分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面对僵局,麦雪良没有放弃,三次到村委会及双方当事人家里走访,查阅张学春的住院凭证等材料,全面调查双方家庭情况及矛盾根源,寻找突破口。经了解,张学春为精神疾病二级残疾,与78岁的妻子一起生活,两人均无劳动能力;张学春因该案治疗花费约1.2万元,夫妻二人靠每月领取510元的养老金和120元的残疾补助金度日,案发后,生活陷入困境;张学春与张学夏是堂兄弟,闹矛盾前关系良好;同时,走访中了解到一个新情况,双方后辈未受两位老人矛盾的影响,现在仍关系亲密、常有往来,并恳请检察机关帮助化解矛盾。

理顺思路后,麦雪良发起了第二次“冲锋”,一是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张学春释法说理,让其明白检察机关为何对张学夏作出不起诉处理;二是针对张学春反映的住院治疗、后期护理等花费得不到赔偿、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详细的向其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打消其后顾之忧;三是“火力全开”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充分利用两人是堂兄弟还是邻居、后辈关系密切并希望双方冰释前嫌这两点有利因素,劝说双方不要纠结于过去的矛盾,应相互体谅,多考虑未来,要以身作则为后辈做表率,并说动两位老人的后辈从旁“助攻”。经过不断的尝试和努力,双方态度终于松动。

为防止张学春因案致贫,促使双方重归于好,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和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决定共同救助张学春1.2万元。2024年10月29日,麦雪良代表检察机关当场向张学春发放了司法救助金,随后,张学夏对张学春赔礼道歉,张学春自愿息诉罢访,双方均表示以后会友好相处、为小辈做表率,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书。自此,两位耄耋老人在麦雪良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说理+救助”措施下,终于解开了心结,彻底化解了积怨,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亲属关系,营造了睦邻友好的社会风气。(梁小军)


【责任编辑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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