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终于让我把钱拿上了!”阿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工资,脸上露出的笑容。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盛乐经济园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被告小海代表A公司、B公司找到原告阿强前往A公司承包的C工程中做工,并由小海在“C工程A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项目经理处签字后向阿强发放工资。10月份的工资迟迟未发放后,小海代表A公司、B公司向阿强出具了拖欠工资的欠条。阿强讨要工资未果,遂将A公司、B公司以及小海诉至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调解经过
案件分派至盛乐经济园区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李金霞电话联系了被告,并向其阐释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被告听后主动向法官提出调解意向。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阿强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9620元,并当庭撤诉。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近年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民生领域重点保障案件,充分运用诉前、多元调解、电子送达等便民、利民的方式,开辟为农民工讨薪的绿色通道,切实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体现在每一件案件中,及时、快速、高效、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法官提示
短期的劳务合同引起的纠纷较为常见,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劳务内容、劳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则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建议合同主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就上述内容留存好相关证据,避免日后引发矛盾。同时,呼吁广大用人单位要诚信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