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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03 09:55:48

黑龙江省伊春森林公安局五营分局民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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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黑龙江省伊春森林公安局五营分局新青派出所民警在新青镇泉林林场施业区巡护时,发现一只受伤的“鹰”,无法正常飞行。随后,民警找来纸箱将受伤的“鹰”带回派出所,经专业人员初步鉴定,该受伤的“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受伤部位为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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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其得到专业的治疗,目前,派出所民警已将受伤的“鹰鸮”送至黑龙江省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研究中心进行医治。

【责任编辑 -刘得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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