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办理破产”专班创新工作方向,激励引导全市法院锚定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标准,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打造更多具有龙江特色的创新举措。11月7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破产”专班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召开创新工作推进会议。市法院民三庭、各基层法院负责“办理破产”专班的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三季度专班工作情况,确定了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方向。候丽杰同志依据《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测考评创新激励认定规范》从认定原则、认定范围、认定流程、认定标准等方面对相关创新工作如何落实进行了分析讲解。
会议强调,各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对照工作目标,锚定重点、抓好创新,加强分析研判,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要牢固树立争先意识,下大力气挖掘亮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性的创新举措,总结提炼并复制推广国家创新试点城市和先进地区改革经验,高质量完成创新工作任务,为优化该市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