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借贷本是信任的体现,但借钱不还不仅损害个人信誉还可能会导致失去友情,甚至结下仇怨。近日,黑龙江省兰西法院榆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修复了双方当事人的友情,让几乎反目成仇的两人握手言和。
当事人李某与许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5月,被告许某向原告李某借款40,000元用于资金周转,李某爽快借出,而且考虑到朋友关系,双方也未出具单据。此后许某陆续偿还了20,000余元,李某多次催要尾款及利息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兰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原告主张偿还的是20,000余元利息款,被告却认为偿还的是20,000余元是本金,欠不了那么多利息。在仔细分析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最佳路径。因被告长期在外地放羊手机信号不畅通,沟通联系困难,于是承办法官亲自开车到被告放羊的地方进行调解。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在没有明确表示先还本金还是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先偿还利息,同时向许某说明了不归还欠款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其信誉的影响,并帮助他分析责任,换位思考。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劝解后,原告考虑到两人多年的友情,放弃了部分利息,被告也对自己之前拖延欠款的行为表示歉意,承诺于2024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本息24,800元,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纠纷,更使两人尽释前嫌,再续友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兰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作为缓解社会冲突、修复社会关系的切入点,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司法温度可触可感、直抵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