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绥阳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称有一名女子在西大桥附近意欲轻生,需要民警紧急救助。
警情如同命令,时间更是关乎生命。绥阳派出所民警立即回拨报警电话详细了解情况,发现报警者正是那名打算轻生的女子。在通话过程中,女子情绪波动极大且不稳定,交谈中女子透露自己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于是产生了跳河自杀的念头。经过约十分钟的交流,民警敏锐地察觉到女子的心理出现了问题。民警一面与女子保持通话,不断鼓励她不要轻易放弃生命;一面安排其他民警迅速查找女子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与家庭住址,并派遣民警前往女子家中查看,结果发现女子并不在家。当民警打算进一步询问女子所在位置时,女子却称:“不用管我,我不想活了。” 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民警多次拨打女子电话,均遭到拒接。由于没有任何关于女子位置的线索,为了尽快找到这位轻生者,挽救她宝贵的生命,民警依据和女子通话中获取的信息,与副所长带领民警沿着西大桥两边的沿河路展开查找工作。时间悄然流逝,每一分每一秒都揪着民警们的心。终于,民警们在河边台阶上发现了一名身着黑衣、疑似轻生的女子。
“不要靠近我,我不想活了!” 女子坐在台阶上,一看到前来营救的民警,情绪瞬间又激动起来。民警们耐心地引导她:“我们知道你现在心里非常难受,但是你得想想你的孩子呀,孩子不能没有妈妈……” 在民警们的循循善诱下,女子渐渐卸下了心理防备,开始倾诉内心的苦恼。女子表示丈夫对自己不好,她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当天与丈夫发生争吵后,多年来积压在心底的负面情绪一下子爆发了,这才一时想不开拨打 110 报警并想要轻生。民警们继续苦口婆心地开导着女子,直到女子表示不会再寻短见,民警们那颗一直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下。
从接到报警直至劝解成功,这场特殊的救援行动总共历时半个多小时。(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