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度,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月30日,大冶法院组织召开大冶市旺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破产审判团队负责人郭刚主持。联合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代表、审计评估机构等共计20余人到场参加会议,有79户债权人线上参加会议。
旺成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金属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和汽车零部件精密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铸造、锻造等成型加工等。因经营不善,于2022年10月停业。2023年5月12日,该公司以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5月15日,大冶法院裁定受理旺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
会上,郭刚按照法定程序通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宣读了债权人会议的性质、职权及相关法律文书,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相关工作报告。
会议共历时2个小时,顺利完成预定议程。破产案件事关债权人切身利益和地方经济稳定,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畅通了债权人与管理人的沟通交流,推进了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
该案中,大冶法院深化“执破融合”机制,由破产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组成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审执部门之间信息融合,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法官的专业审判优势和执行法官的调查监管优势,从而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双提升,为后续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下一步,大冶法院将继续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并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好职责,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切实发挥破产司法程序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作用。(熊杜 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