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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05 14:42:2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十八站分局:服刑期间有“余罪”,押回再审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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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后悔啊,当初不应该怀着侥幸心理隐瞒犯罪事实,自作聪明以为不供警察就查不出,没想到自己都在监狱里蹲着还是没能逃过法网。”犯罪嫌疑人孙某鸥自责地说道。

原来,2023年11月15日,因诈骗罪被齐齐哈尔法院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的孙某鸥被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民警押回加格达奇区看守所羁押。

据了解,十八站辖区居民杨某强在网上交友被骗30余万元。十八站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通过研判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某鸥正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刑侦民警多次与监狱方面沟通,派员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办理相关手续,于11月15日将孙某鸥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押回加格达奇看守所继续追究“余罪”。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证据事实面前,孙某鸥如实供述了自己在原判决中隐瞒的诈骗十八站居民杨某强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孙某鸥当初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心存侥幸未彻底交代犯罪事实,以为自己隐瞒部分犯罪事实就可以减轻刑罚,没想到最终还是没能逃过“追责”。

目前,杨某强被诈骗案件已判决生效.2024年10月31日,将犯罪嫌疑人孙某鸥押回黑龙江女子监狱服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触犯法律红线的行为,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下步工作中,十八站分局将继续重拳出击,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用实际行动护卫人民群众平安幸福。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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