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那大城区开展“早查”勤务工作,执勤交警在对一辆皮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梁某某身上有酒味,便要求其靠边停车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当场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很后悔!我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喝酒,以为一觉醒来体内的酒精就挥发了,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有酒精……”看到检测结果后驾驶人梁某某说道。
随即执勤交警依法将驾驶人梁某某带回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血液检测。经检测,梁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驾驶人梁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的处罚。目前,梁某某已被儋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保持酒驾醉驾整治“不降温”,坚持“零容忍”,全力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朗小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