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传统美德,11月4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善行鹤岗”慈善一日捐活动,以实际行动凝聚爱心,传递温暖。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各位班子成员及干警代表参加了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志清主持活动。
捐赠仪式上,赵亮同志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紧随其后,广大干警踊跃参与,依次将把装有爱心善款的信封投入捐赠箱。活动现场暖意融融、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今后将积极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
市法院以“慈善一日捐”活动为契机,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弘扬乐于奉献精神,营造了团结互助氛围,展现出法院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今后,市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爱弱势群体,踊跃投入公益事业,不断传递慈善正能量,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