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第四政治督察组深入集宁公安分局召开政治督察反馈暨党委(扩大)会。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第四政治督察组组长邬杰才,组员刘宏伟,集宁公安分局在家局党委成员,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集宁区政府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立新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王立新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摘编》;邬杰才同志宣读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第四政治督察组关于对集宁公安分局党委政治督察组的意见反馈》,并客观评价了集宁公安分局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刘宏伟同志宣读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对各旗县市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政治督察反馈意见的通知》。针对督察组反馈的不足,集宁公安分局相关局党委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落实举措。
王立新同志在作表态发言时强调,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这次政治督察,既是对集宁公安分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全局各项工作开展、领导班子和民警队伍精神状态的一次“全面检阅”,对督促我们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全体民辅警一定要深刻领会督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把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作为一次增强党性修养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督察反馈问题,以最诚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落实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落深落实落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局要高度重视,以党组牵头,各部门深入研判,逐项逐条讨论研究,深入分析问题实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找准问题根源,立整立改、举一反三,绝不推诿卸责。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对账销号,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统筹推进工作。政治督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督察发现问题是震慑,用好督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把督察结果与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融为一体;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民辅警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赵梓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