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全面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打击整治行动。连日来,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组织警力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科学部署警力,严格落实“早中晚”、周末勤务安排及警力部署要求,严管重点车辆、重点道路,严查重点违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针对当前上下学时段,未成年人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多发性违法行为规律,实时分析研判,认真总结违法车辆集中出行时段、区域、路段,研究治理对策,严打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为有效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单位、企业,采取“一对一”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车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让群众了解、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肇事案例制作成宣传视频,结合“一盔一带”“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等宣传主题活动,播放警示案例,以血的教训引导、教育广大驾驶员及人民群众自觉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依托各村微信群和农村“大喇叭”,将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发送和广播提示警示,提升宣传教育精准性和穿透力,将安全出行理念灌输到每位农民群众心中,全面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期间,交警大队还联合各派出所及乡镇劝导员对永宁县县城国省干道、县城重点路口路段查处、劝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无牌、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50余起,其中劝导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188人次,劝导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98人次,劝导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86人次,查获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上牌32起,无牌无证摩托车8起,摩托车改装改型2起,逆行45起,有效教育宣传群众1800余人次。
“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为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永宁交警将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