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区有关分散采购的新规定,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促进采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透明。
增强政府采购意识。积极学习政府采购新规定,及时了解新政策,强化政府采购观念,增强依法采购意识。采购人员积极参加财政局和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了解并掌握本年度新增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内容,及时调整采购预算。2024年南溪区检察院50余万元的采购均按市财政最新出台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流程完成复印纸、台式计算机、车辆加油、保险服务等小额零星品目的线上采购。
强化采购预算管理。根据单位全局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深入了解各业务部门的采购需求,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参数和规格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浪费和损失。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采购计划,始终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不得随意变更采购项目和采购规模。同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预算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规范采购执行流程。优化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规模,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并积极探索和应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信用评估和绩效考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加强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包括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采购项目的验收等环节。加强检察院内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主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刘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