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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一男子报假警被拘

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2024-10-01

近日,在沈阳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李某本应是报警求助的一方,然而最终却被公安机关拘留。

2024年9月4日21时,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大沟派出所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电话那头,李某焦急地声称自己职工宿舍内行李箱中的13000元现金不翼而飞,并且一口咬定是工长王某翻动箱子后钱就不见了踪影。

接到报警后,民警们火速奔赴现场,一场紧张的调查就此展开。然而,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民警们发现李某的表现极为可疑。“这些钱是干什么用的?”“媳妇送过来,还亲戚钱。”“亲戚住哪?”“浑南......”“你家住哪?”“也住浑南......”当李某回答民警的询问时他的眼神游离不定,闪烁着不安。当民警再次询问他钱的用途以及亲戚住址等问题时,李某支支吾吾,回答漏洞百出,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双方都住在浑南区却把钱送到苏家屯?“你亲戚电话多少?”一听到民警说要向他的亲戚求证,李某更是瞬间慌了神,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李某最终扛不住压力,坦白了自己报假警的事实。原来,李某因在宿舍吸烟被工长王某依据企业管理规定处罚,心中由此埋下了怨恨的种子。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他竟然想出了报假警这个错误的歪点子。民警在李某的手机里,还找到了他提前准备好的“报警话术”,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甚至把这些话术告诉了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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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得知自己将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时,李某的心中充满了懊悔与恐惧。他后悔自己一时冲动,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他明白自己的错误不仅让自己陷入了困境,也给家人带来了耻辱和担忧。此刻的他,低垂着头,眼神中满是自责,心中暗暗发誓,以后绝不再意气用事,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属于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最终他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

沈阳警方提醒:110 报警电话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热线”,谎报警情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还会严重影响正常的接处警工作。对于这种违法违规、肆意妄为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警方必将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珍惜和正确使用报警资源。(邱琦 田苗)

【责任编辑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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