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黑龙江省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鸡西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雷霆2024·煤城风暴”之“金秋行动”集中攻坚活动。行动旨在通过集中力量、精准施策,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鸡西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向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有力度,亦有温度”
近日,鸡冠法院执行局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书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感谢执行干警排除万难、想方设法兑现胜诉权益的为民精神。
被执行人刘某于2024年3月在市区某路口骑电动自行车与申请执行人商某发生剐蹭,导致商某受伤、车辆受损。经鸡冠法院审理,判决刘某赔偿商某各项费用合计4.56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商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刘某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且了解到刘某儿子残疾、家庭困难的情况。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较小,若对查封房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可能导致房屋价值贬损,使刘某家雪上加霜。遂执行法官积极与商某沟通,向其说明刘某的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并将情理与法理相结合,陈明利弊,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商某表示认可。经执行法官调解,刘某给付商某3万元赔偿款,商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刘某之女主动代父亲履行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执前调解显威力,化解纠纷高质效
日前,麻山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抚养费纠纷案件,从而实现了“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办案效果。
陈某与张某于2009年4月8日在麻山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由陈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300元,此款从2014年4月开始给付至婚生女独立生活时止。因张某未按期支付抚养费,陈某于2024年10月21日向麻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审查时发现,张某虽多年未履行义务,但双方当事人始终联系畅通。遂执行法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对张某开展了释之以法、动之以情、诉之以理的释法明理工作,阐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后果。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当场给付抚养费2万元现金。
交叉执行到位700余万元!
2024年4月,鸡东法院交叉执行密山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案件,涉案标的700余万元。
随着“金秋行动”的正式开启,执行干警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引导双方选择更为高效的兑现方式。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将700余万元执行款一次性全部给付,案件执行完毕。
释法明理促和解,案结事了显成效
日前,城子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据悉,肖某与梁某因钱款赠予纠纷诉至城子河法院。城子河法院依法支持肖某诉求,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梁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肖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审查期间,执行干警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并向梁某陈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将对其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梁某慑于法律强制力,一次性履行执行款5万余元。
下一步,鸡西法院执行干警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找准纠纷化解切入点,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