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来到四川崇州执行申请执行人某产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南开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机动车,但未实际控制,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该车辆出现在成都市崇州市辖区内。
南开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崇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并说明来意,请求派出警力协助前往车辆所在地现场扣车,办理扣车手续。
10月11日,崇州法院安排两名干警协助配合南开区法院现场执行。执行过程中,涉案车辆实际使用人及其亲属闻讯赶到现场,围攻阻挠干警扣车,崇州法院司法警察副大队长方静到现场指挥处置,并向妨碍执法的人员释法明理、说明后果,在历经5小时的执行后,终于将该车辆成功扣押。
长期以来,崇州法院认真贯彻全国法院“一盘棋”要求,加强与各地法院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完成委托事项执行工作。今年以来,崇州法院共受理事项委托974件,办结960件,事项委托平均用时1.6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