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陕西省咸阳市市长武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来自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委托对2名被执行人在该院辖区内的不动产、住房公积金以及户籍所在地的财产进行协查的请求,经审查符合委托条件,当天上午就派出执行人员协助调查,1天办结3件委托执行事项,并将结果函复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
长武法院牢固树立“执行工作全国法院一盘棋”大局观念,急兄弟法院之所急,对委托事项认真审查,优先办理,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该项工作,直接对接委托法院,友好沟通联系,跟踪协调办理,及时反馈结果,受到委托法院好评。2024年1-9月,长武法院办理执行委托事项71件,事项受托期限内办结率为100%,事项受托平均用时为2.2天/件,事项受托期限内办结率、事项受托平均用时均名列全市第一。长武法院协助委托法院规范、高效办理委托执行事项,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执行案件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