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增殖放流活动,我意识到好的生态环境来之不易,以后我一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宣传中来,共同守护美丽松滋。”活动现场,参与的群众有感而发。
为进一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近日,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联合松滋市公安局、松滋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3年4月,李某、李某东在松滋市某镇实施电捕鱼,松滋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查获锂电池、逆变器、电击杆等设备一套及渔获物11.7公斤。
李某、李某东在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破坏了长江渔业资源与水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李某、李某东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积极表示愿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活动现场,该院派员对本次增殖放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10000余尾鱼苗被投放至本市水域。
“维护生态环境的健康、平衡,需要全民参与,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保卫战的一员。”增殖放流结束后,该院通过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通过以案释法,积极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呼吁共同关注水生态环境,形成自觉保护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据悉,下一步,松滋市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部署,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生态损害修复与生态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张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