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张哲浩同志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通过了张哲浩同志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狄恒同志向张哲浩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张哲浩同志在与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宪法宣誓。
张哲浩同志表态,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谋实全市法院工作,牢记嘱托、勇毅前行,奋力书写高质量发展黑河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