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龙法院三岔法庭成功解决了一起因金融借款合同引起的纠纷,此案经过三岔法庭庭长朋礼奎的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被告王某、李某与原告某某储蓄银行系借贷关系,被告王某、李某因家庭种地投资需要购买农机等农资,急需用钱,遂向原告申请贷款额度40000元,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被告因种地投资失败,经济较为困难,无力偿还贷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朋礼奎了解到被告情况之后,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决定开庭进行调解,但因王某、李某年龄较大,交通不便,也不会使用手机参加线上庭审,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在制定好详细的庭审方案后,带着工作人员来到王某、李某家中采用巡回开庭的方式进行庭审,最大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秋风轻起,凉意袭人,也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工作者送去的温暖。
今后,黄龙法院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的理念,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履行司法职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张硕 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