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降时节,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里,当事人王大姐十分激动地向院长石宝鑫和办案法官许鑫送上锦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王大姐迟迟得不到抚养费,是她心中长达十年的一个“心疙瘩”。十年间,王大姐多次与前夫赵某因子女的抚养费发生纠纷,由于赵某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不仅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发展,更让王大姐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和心寒。
2013年,王大姐与赵某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约定子女由赵某抚养。但在双方离婚后,赵某却下落不明,不履行应尽义务,王大姐只能自己抚养年仅两岁的孩子。
2014年,王大姐起诉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由于王大姐没有固定工作,独自抚养子女压力极大,生活的困难也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习教育。2024年,王大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支付孩子抚养费。在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双方多次发生争执,赵某拒绝支付抚养费。在法院判决赵某支付抚养费8万余元后,赵某仍不履行义务。王大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赵某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表示自己现居外地,无固定工作、无收入来源。办案法官在多次调查后未发现赵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陷入僵局。
该案抚养费涉及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问题,为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一方面积极做赵某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义务;一方面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东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对此案十分重视,将此案列为重点民生案件,指导办案法官梳理办案思路,制定执行方案,并安排干警多次赴赵某所居地市开展调查。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石宝鑫带领办案法官趁热打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从血缘亲情、孩子成长等多方面劝导赵某配合执行工作,最终,赵某放下了思想包袱,配合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涉案执行款8万余元一次性全部到位。
至此,困扰王大姐十年的心结终于被打开。一面锦旗一份情,既是案结事了的体现,更是群众对法院以“如我在诉”情怀践行“司法为民”使命的认可。下一步,东山区法院将厚植“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努力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