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明水法院聚焦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在审理涉老家事纠纷案件中,多措并举,延伸审判职能,构筑了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坚实防线。近日,明水法院永兴法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一同帮助一位八旬老人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明水县光明村村民董某最近受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困扰,找到驻村调解员准备向法庭寻求帮助,驻村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为较低,仅为2000元,在征得其同意以后,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帮助董某解决纠纷,并立即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程本忠。
基本案情
调解员在收到此案件后,立即联系董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董某与赵某(已去世)系夫妻关系,婚后未生育子女。2015年8月20日,孙某在董某、赵某处借款20000元,并出具一张20000元借据,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董某一直向孙某索要欠款,2016年11月18日孙某返还本金10000元,并重新出具一张10000元借据,约定利息1.5分。后陆续返还8000元,剩余本金2000元及利息一直未进行偿还。现董某已81岁高龄,这件麻烦事没有得到解决,在董某心里始终是个心结。
调解过程
了解案件经过后,调解员组织董某和孙某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实,并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释法明理。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孙某承认这笔欠款的真实性,并承诺几天后会主动将欠款一次性偿还。但几天后董某迟迟没有等到孙某消息,调解员再次电话联系到孙某,电话中孙某故意拖延,不愿出面,调解陷入僵局。
无奈之下,董某与调解员来到明水法院永兴法庭,希望法官协助指导调解。承办法官王志春考虑到董某年事已高,又有耳疾,与调解员协商后共同来到孙某家中找到孙某,从人情常理以及案件事实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向孙某摆事实、讲道理,经过一番劝说,孙某表示现在就可以把钱返还给董某,并与法官、调解员一同将欠款送到董某家中。
至此,案件终于得到了解决。董某表示自己年事已高,耳不聪、目不明,一开始不懂案件的办理和流程,期间都是法官与调解员主动联系自己,非常感谢在他们共同的努力下帮助追回欠款,解开心结。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下一步,明水法院将持续依法妥善审理涉老纠纷民事案件,持续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为老年人“有尊严、有价值、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