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无人机喷洒农药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在降低劳动成本的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但群众在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等多种问题,继而引发矛盾纠纷。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七星泡法庭联合“四所一庭一中心”多方联动化解了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初的一天,一名李姓男子冲入法庭,喊着要法官为他做主,激动地向法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经了解,李某的大豆地遭受药害,十多天后才发现情况。看到苦心经营的大豆苗从“绿衣服”换成了“黄衣服”,又找不到喷洒农药的侵权人时,李某要求五家地邻共同赔偿其3.5垧地损失三万余元。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便一边安抚李某情绪,叮嘱李某立即回去为大豆苗喷洒解药,以免延误救治的最佳时机致使损失扩大;一边打电话向七星泡镇综治中心汇报情况,确定第二天去地里实地查看。同时联系村干部通知与李某相邻的五家地邻第二天都到现场。到了大豆地,所有的地邻都称此事与其无关,后经“四所一庭一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地邻逐一排查,两次到田地里实地走访,询问情况,调取无人机飞行记录,排除合理怀疑,最后确定了侵权责任人。
经多方调解,从时间成本、鉴定成本、邻里关系三方面切入,进行耐心劝导,有针对性地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彼此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侵权人杜某用自己种植的6亩地及1000元现金作为对李某的赔偿并当场交接履行完毕。至此,一场因无人机打药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老百姓的家门口成功化解,让纠纷化于前端,止于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