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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4 09:28:41

一级伤残遭遇赔偿难 海口龙华法院公正审判获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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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四川的高某某妻子风尘仆仆地赶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一身正气为百姓 心存正义好法官”的锦旗送给承办法官团队,并激动地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感谢承办法官的公正判决让他们这个曾因“顶梁柱”务工致一级伤残而遭遇“灭顶之灾”的家庭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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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高某某在一家公司经营的养鸡场务工,一天早上,高某某在检查鸡舍时从1米左右的高台摔下致头部受伤,当场昏迷,入院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并辗转东方市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该公司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与家属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家属遂代表高某某诉至龙华区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和完全依赖护理费等10余项损失共计240余万元。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认真查看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了解到高某某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每天需要高额的费用支出,其妻子不仅要照顾高某某,还要筹措医疗费,处境比较艰难,必须全力加快办案进度才能缓解高某某一家的现实困难,但原告提出的各项诉求均需等待鉴定结果。同时也注意到被告公司曾为包括高某某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了一份团体意外险。于是,承办法官团队决定采取两步走策略,一方面积极推进鉴定进程,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公允性,承办法官还亲自前往东方市人民医院和海南省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调取病例资料,并积极协调被告配合鉴定工作。另一方面建议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催促保险公司加快理赔进度,最终保险公司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将357000元的保险金全部赔付到位,解决了原告一家的燃眉之急。

2023年5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显示高某某一级残疾,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在赔偿责任的分配上,承办法官充分考量了高某某穿着拖鞋进行高台作业自身存在过错以及被告关于承担85%赔偿责任的抗辩意见,判定由被告对原告高某某的各项损失承担85%的责任,高某某自担15%的责任。就被告认为高某某辗转多家医院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承办法官进行充分的释法析理,认为高某某所接受的治疗均与案涉事故造成的特重型颅脑损害有直接关系,在被告未对后续治疗必要性提供合理怀疑证据的情况下未采信被告提出的过度医疗的抗辩意见。在综合计算高某某的各项损失情况、各自的承担比例,并结合被告已支付的医疗费和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后,最终判决被告赔付高某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和完全依赖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7万余元。该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一面锦旗传递着法院人和当事人之间的温暖和感动,它不仅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褒奖,更是对人民法官保持司法为民初心的鞭策。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公正高效审理每一宗案件,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蔡承霖)


【责任编辑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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