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时值秋收农忙时节,为保障农民当事人不误农时,10月22日,子长市人民法院杨家园则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调解搬到乡村,以行走的人民法官,打造移动的人民法庭,真正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切实保证农民矛盾纠纷不出村,诉讼、农忙“两不误”。
原告李某与被告向某系同村村民,2021年被告因承包果园资金短缺向原告借款20000元。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借款及利息均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常鹏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案情清晰,只是因为被告暂时周转困难,且二人现均处于农忙时节,在与原被告沟通后,横幅一拉,桌椅一摆,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易的“巡回审判庭”以接地气的方式搬到了李某家小院内。庭审中,常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释法析理、耐心调解,原告表示理解被告目前的困境并愿意给予一定宽限期,被告也表示会积极偿还借款,最终双方当庭调解,纠纷圆满化解。
在家门口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既是百姓们的需要,也是子长法院长久以来的追求。从坐堂审案到巡回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子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将司法服务向一线延伸,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
庭审后,法官干警们向当地群众普法,积极引导他们增强法治意识,以司法之力护农忙、促生产,助力乡村振兴,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