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从“莫停留”到“游一游”的平远街,民族团结幸福路两旁屋舍俨然秀美、庭院绿美敞亮、街市井然有序、墙面彩绘突出民族团结一家亲,寓意民族团结的“石榴红”让人暖心。
近年来,砚山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推进“正义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12345工作法”,将平远法庭打造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亮点,持续唱响“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时代旋律,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一、树立一面旗帜
擎画边疆“枫桥美卷”
建立平远法庭“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员形象亮在岗上、业绩体现在办案上”的党支部建设机制,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加强基层党建、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等举措,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一是选优配强领头雁。党建立得住,关键看支部,支部强不强,还看“领头雁”,平远法庭历任党支部书记、庭长,均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干部;二是党员形象亮岗上。在法庭一楼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窗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心用情做好导诉、咨询、立案审查、材料收转、诉前调解等工作。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对工作中涌现出的突出党员干警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激励广大干警立足本职,对标一流、爱岗敬业、争做奉献;三是党员意识常态抓。发挥本土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厚重的红色文化传统等底蕴优势,大力发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创新“党建+”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观看红色革命影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诵读红色经典、向“时代楷模”鲍卫忠等先进典型学习,引导党员干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激活两大动能
绽放团结“法治之花”融合
(一)激活服务大局动能
紧紧围绕推进平远片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区”“三区”建设这条主线,深化平远法庭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把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宗旨,高擎公平正义之剑,以法治捍卫平远片区的和谐与安宁。2024年9月,平远法庭对三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官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衔接、推动部门联动,并邀请人民陪审员、村委会及社区工作者旁听审理全过程,该批案件的审理犹如一记重锤,有力地打击了“醉酒”危险驾驶行为,向社会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
(二)激活司法促融动能
平远地区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等13个民族,少数民族约占辖区人口总数的60%,属于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地区。一是在文山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大背景下,平远法庭注重少数民族集聚地区案件和涉及民族宗教案件审理工作,大力提倡民族团结,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积极响应镇党委号召,多次参加平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有力支持了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审判职能向社会前端治理延伸。三是近三年来到乡政府、机关进行法律知识讲座120余场次,社会效果良好,进入社区、学校、清真寺进行法制宣传专项讲座30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6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7600余册。
三、增强三大本领
建强法庭“三色队伍”
(一)增强忠诚“底色”的学习本领
一是牢牢把握党支部的政治属性和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支部“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部署,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综合保障工作,科学谋划党支部工作要点。二是加强支部书记领学,推动党员互学,切实为支部党员补足精神之“钙”。定期召开支部大会,集中学、贯通学、深入学,创新学习方法,2024年组织党员干警分别到云南扎西干部学院、文山州第一个党支部旧址—洒戛竜党支部开展党性教育,依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线上平台随时学,强化潜心自学,深化集体研学。
(二)增强奉献“本色”的服务本领
制定支部党建工作清单,推动党建品牌创建和各项工作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在党建品牌创建的引领下,平远法庭突出服务热度,一是开设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三涉群体”(涉军、涉农、涉弱)案件优先立案,快速裁判,实行有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司法救助及上门立案制度,近三年来有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19件,涉及金额为15万余元。二是诉讼立案“当事人最多跑一次”。首先从细微处入手,在一楼诉讼服务窗口显目处张贴立案流程图,备有笔墨纸张、老花镜、电脑、打印机、饮用水器具和卫生服务等用品;其次窗口立案干警以热心、耐心、细心的服务向来诉来访当事人导诉诉讼服务相关项目,采取延长八小时工作时间,努力实现“进这一扇门、立案全办清”“最多跑一次”诉讼服务承诺,减轻涉诉群众来回奔波。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平远法庭立足“小法庭、大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化调解机制,邀请政府工作人员、民营企业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做到调解优先、能调尽调,帮助企业快速回款;主动了解企业法律需求,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司法问题,推动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发展。
(三)增强担当“亮色”的净化本领
一是全体党员干警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面筑牢思想防线;支部长效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干警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等问题。二是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接受红色教育、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新发展党员和新入职干警进行廉政谈话,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审判执行环境。
四、提升四大能力
打造为民“金字招牌”
(一)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一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二是认真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庭基层治理作用,通过辖区司法所及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将矛盾化解于诉前。三是加大普法强基力度,真正实现了问题不发酵,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法官向人民调解员及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变“送法下乡”为“种法下乡”。今年1月24日晚,砚山法院平远法庭全体干警到黄栗树村小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官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亮点新规和热点问题,从经济纠纷、邻里冲突、家庭矛盾、交通安全、涉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几个方面向村民展开法治知识宣讲,同时结合真实案例,用“身边事”解读“政策法规”,用“小故事”阐明“大道理”,使得村民们对民间借贷纠纷、涉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二)提升多元解纷能力
深入践行“人民法庭为人民”宗旨,在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方法上狠下功夫,通过“小法庭”做优“大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五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联合村社“两委”、司法所等基层组织机构,挂牌成立砚山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站,邀请少数民族基层法律工作者作为特邀调解员,加强少数民族案件的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减轻诉累。近三年来委派特邀调解案件1276件,委派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调解案件870件。
(三)提升简案快审能力
采取集约管理模式,整合法庭现有审判资源力量,强化“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思想,着力加强协调配合,推行“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今年五月的某日上午,熊某某等24位村民向砚山法院平远法庭提起诉讼,诉称文山某农民专业合作社、丘北某有限责任公司到原告处实施集体种植菊花项目,约定由被告提供菊花种子,原告进行种植,菊花采摘后原告按约定拉到被告处过磅,但被告收到菊花后仅出具了过磅单据,一直未支付货款。收案后,法庭负责人立即组织法官和立案庭工作人员一起研判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秉持着快速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初衷,法官迅速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为当事人算起“经济账”“时间账”,经过一个中午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当日下午24位原告与被告一同到法庭签署调解笔录、领取调解书,该批案件于当日立案、当日审结,仅用时一天,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为审理案件提速增效,打通了诉讼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近三年来快速审理案件3533件,平均审理时间21.21天,当天就完成立审结的案件有405件。
(四)提升智慧司法能力
平远法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云上法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为工作平台,线上办理案件,有效应对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节约了诉讼资源。近三年来通过在线立案、调解、开庭案件2800余件,实现了立案、送达、调解、庭审等诉讼事项一站通办、一网通办,满足了“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多元化司法需求,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构建五个法庭
绘就庭审“枫景图画”
(一)构建夜间法庭
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夜幕下把审判法庭搬到矿山、集市和农村,搬到群众“家门口”。“夜间法庭”亮起“便民灯”,农忙季节诉讼服务“不打烊”成为常态,在夜间为群众送法上门,做到零距离调解、面对面审判。“你好,法官,我家最近地里农活比较忙,你们可以晚上再来看现场吗?”王某着急忙慌地在电话那头说道,王某与罗某等六人系阿舍乡尼龙拱大寨村人,七家人毗邻而居,因相邻排水问题发生纠纷,王某将罗某等六人诉至法院,考虑到正值雨季,当事人的房屋可能随时会被雨水浸泡,法庭干警利用夜间到现场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疏通邻里“堵心沟”。近三年来平远法庭开展“夜间法庭”办理案件300余件,快速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发生在农村基层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基层的稳定和谐,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获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二)构建巡回法庭
始终牢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案件巡回审理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五进”“零距离”为群众释法说理活动,通过一个个群众身边的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将法治的信仰和法律的威严一点点植根在群众心间。2023年11月,砚山某农业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误将宋某地里的两亩梨树挖除,给宋某造成较大损失,后经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介入调解,矛盾纠纷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宋某便将该农业公司诉至砚山法院平远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梨树地进行现场审理,并与村委会积极沟通形成联动,邀请县、镇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通过耐心倾听、细致询问,找出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利弊得失,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就梨树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此为契机,向在场的镇村干部、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身边案例引导、启迪身边人。近三年来平远法庭开展巡回办理案件3400余件,巡回审判率87.18%。
(三)构建家事法庭
注重家事案件化解,牢固树立“家事无小事,家事即国事”办案理念,持续探索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化解各类家庭矛盾纠纷;抓实人身安全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反家庭暴力审理力度,营造反家庭暴力司法环境,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在2023年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因杜某长期对赵某进行辱骂、限制其人身自由,平远法庭发出人身保护令1份,同时联动公安机关、司法局及村委会为赵某提供人身保护。近三年来平远法庭共办结各类家事案件1040件,其中调解、调解后撤诉案件829件,调撤率达到79.71%。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家事转刑事”案件,为平远地区区域治理、平安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构建护蕾法庭
一是转变办案理念,做到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个人隐私、保护未成年人,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工作融合发展,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探望等民事案件中引导当事人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减少因家庭变动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王某与张某分别于2023年和2024年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要求对方抚养长子及次子,双方两次均因为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二人子女抚养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法官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护原则,判决不准二人离婚。二是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探索开展“巡回审判+法治情景剧”的普法宣传形式,根据法官办理的真实案件改编,2024年3月平远法庭为阿猛镇青少年自编自导自演了《赡养纠纷》情景剧,讲述了老罗和两个儿子之间的赡养纠纷案件,以分家析产、赡养老人为主线,生动重现了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三是通过讲授法治课、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旁听庭审、举行模拟法庭等形式,积极强化未成年人的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护航未成年人在法律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
(五)构建和谐法庭
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解决服务群众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余某某承包经营的地块与胡某某承包经营的地块相邻,2024年双方因地界问题再次出现纠纷并诉至法院,法官分别对余某某和胡某某做工作,用“六尺巷”的典故启发人,用“和为贵”的理念感化人,在情理法的交融引导下,双方同意利用测地仪、皮尺等工具找到三个基本点量出中线,并以中线为基准各自退出25cm作为共同地沟,用撒石灰方式确定地界,让出了一条新时代的“六尺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同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巡回法庭、法律知识讲座、“建群入网”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更大成效。
砚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12345工作法”着力推进平远法庭“正义先锋”党建品牌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带动队伍发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法庭全体党员干警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奉献火热青春,为辖区边疆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成为边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面鲜红旗帜。(余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