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9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巡查组对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卓资县人民法院、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10月22日,高院巡查组莅临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情况反馈大会。会议由巡查组副组长苑剑主持。中院在家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潘永如组长代表高院巡查组反馈了五个方面29个问题,同时对市法院党组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巡查组要求,市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一要持续深化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根基;二要进一步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三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效能;四要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鲁国文院长代表乌兰察布市中院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巡查是政治巡查,整改是政治任务。高院巡查组指出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彻底整改。一是以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扛起巡查整改的政治责任,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确保高院的决策部署在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到实处。二是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全力抓好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三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充分用好巡查成果助推审判工作发展,不断提升审执质效,为乌兰察布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王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