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检护促成长 莫负秋日时。为强化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展现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效。近日,鄂伦春旗检察院联合旗妇联和大杨树“爱心妈妈”帮扶协会帮扶的大杨树镇小学、初中40名学生和老师,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开启了一场研学之旅。
活动伊始,同学们来到鄂伦春旗大杨树烈士陵园,在烈士纪念碑前,整齐列队、肃立默哀,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深切缅怀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
随后,在美丽的嘎仙湖畔旁,孩子们围绕着检察官争先恐后地回答问题。“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哪些部位属于隐私部位?”“未成年人必须满多少周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检察官,我知道,我知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背心短裤遮住的部位是隐私部位,陌生人不可以触摸”“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
对此,孙磊检察官为同学们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预防校园欺凌及预防性侵害等法律知识,检察人员为答题同学们发放了小礼物。通过这些法治知识问答,不仅让学生们收获了丰富的法律知识,更在他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中午小憩后,同学们来到了嘎仙洞遗址打卡,跟随讲解员的脚步,了解鄂伦春少数民族非遗文化和拓跋鲜卑的迁徙交融史,看到经历千年风霜后存留至今的石刻祝文,了解先辈们靠辛勤劳动创造的灿烂文化,同学们对鄂伦春的历史、自然、民俗、人文等发展脉络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
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研学活动收获满满,让我们深入了解鄂伦春独特的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同时积累了很多法律知识,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我们要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学生。”
下一步,鄂伦春旗检察院将联合多部门开展内容丰富、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研学活动,让更多未成年人了解鄂伦春的历史、文化及相关法律,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普法宣传教育协同发力,为未成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杜红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