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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创新多元执法监督模式,打造全新监督样本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4-10-21

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模式、多部门协调联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以下简称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为突破口,通过一系列超前探索和创新实践,打造宽领域、多主体、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形成了多元执法监督的“牡丹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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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拓宽监督渠道上出“实招” 打好行政执法“组合拳”

  仅一年,完成从“摸着石头过河”到“给别人引路”的“蝶变”。

  2023年6月,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牡丹江市勇于探索、先行先试,成为黑龙江省首个在司法行政部门加挂市级人民政府监督局牌子的地级市。这一里程碑事件不仅标志着牡丹江市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领域迈出了新的步伐,更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宝贵的示范。

  “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先锋,牡丹江市司法局肩负着引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创造新时代新篇章的重要使命,向公众展示出行政执法监督护航发展、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的优秀答卷,必须勇于探索创新不停步、主动担当干出新作为,以“牡丹江样本”的示范力量推动助力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刘晓野局长说。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该局将从整章建制上下功夫,将拓宽监督渠道按下“快进键”,做到多个靶点齐发力。“我局在充分发挥原有3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26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的基础上,创新设立了‘百名特约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和‘百家特约行政执法监督观测联系点’,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社会各界的‘毛细血管’,多角度收集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全市梳理出的73个涉行政执法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刘晓野局长说。

  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执法责任落实。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配合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和省司法厅对全市各县(市)区重点执法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评查行政处罚案件300余卷,发现问题20个。通过依规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创新制发《调查通知书》《监督意见书》等措施,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也坚守“不以监督替代执法、不干扰正常执法”的底线,使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既有力又有度,确保了执法责任的全面落实。牡丹江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加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以来,监督权威得到显著提升、监督职责更加明确、政策落实更加有力、行政效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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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监督模式上出“硬招” 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将被动的等待问题“上门”,变成主动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打好执法监督“主动仗”。

  “自从电梯安上了备用电池,就算小区停电了,居民回家也能乘坐电梯,再也不用爬楼梯了,真是一项惠民之举。”颐景山水小区物业徐经理说。

  2023年上半年,牡丹江市多次发生居民住宅楼大规模停电造成居民被困电梯、高层住宅楼老人小孩无法使用电梯等情况,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敏锐地发现这并不符合我省“新安装电梯和移装电梯须加装备用电源”的相关规定,相关执法单位监管缺位,随即展开了相关调查。

  经调查显示,2019年1月1日以来,牡丹江全市新安装和移装电梯3324台均未加装备用电源,涉及住宅小区共178个。

  面对这一庞大的受众人群,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于2023年8月15日依据《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新安装电梯和移装电梯应当配置视频监控设施、应急平层装置和备用电源。鼓励在用电梯配置视频监控设施、应急平层装置和备用电源。”和第三十六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规定,向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牡行监通〔2023〕8号),要求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电梯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由县市区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电梯使用单位(主要为住宅小区物业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共286人参加的电梯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各方责任和完成时间,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通知书》的指导下积极履职,目前已完成加装备用电源的电梯达2511台,已完成加装备用电源电梯的小区达119个,全市无备用电源电梯配备整改工作已完成了76%,预计今年10月前将全部完成。”牡丹江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科长介绍说。

  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还积极运用“执法监督+行政检察+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模式,对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城管局等9家单位存在的执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评查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明察暗访和伴随执法等方式,共发现程序不规范问题20余个,并及时进行了整改。2022年至今累计办理协调监督案件55件,有效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在投诉处理协作机制建设上出“真招”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各级政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良善法治的信心。”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立体维度?答案是多部门结合实际,同频共振、多点发力,打好执法监督“组合拳”。2023年,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与市营商局建立了涉行政执法类诉求办理衔接机制,并率先在全省市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设立了“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账号。目前,已累计办理协调监督案件200余件,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响应速度。

  “这个食品加工公司的制冷机一天到晚轰轰响,非常扰民,能不能帮想想办法?”2023年2月16日,这条信息经由牡丹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通过“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独立账号推送后,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在认真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厘清有关部门职责权限后,依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向牡丹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爱民分局发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牡行监通〔2023〕1号),约谈相关部门责任人,并将此案件转至市城管局爱民分局调查处理。

  经牡丹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爱民分局工作人员调查并找到噪声产生的原因,对相关企业给出减少噪声的具体整改建议,告知企业负责人在7天内完成降噪处理。最终,该店铺通过采取将制冷机由室内放置到室外墙边,在制冷机外部加5层专业隔音棉和隔音箱等措施,防止了噪声污染。市民反馈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策划守护绿水青山专项行动;以市民发现问题的“小切口”解决民生急难愁盼“大问题”……牡丹江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通过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成功诠释了“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民生问题全新答案。牡丹江市司法局以勇立潮头的能力作风、热血为民的初心坚守、科学专业的创新实践,全面实现了省司法厅要求的“一个体系建成、一份清单确立、一个平台搭建”的试点示范引领目标,为龙江乃至全国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成功探索、贡献了令人赞叹的“牡丹江方案”。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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