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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剑阁县司法局武连司法所:“334”工作法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来源:四川省剑阁县司法局武连司法所 2024-10-21

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司法局武连司法所矢志不渝地坚持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334”工作法以排查并化解矛盾纠纷,力促辖区内矛盾纠纷于当地化解而不向上移交,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动员“三支力量”,全力排查纠纷

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的作用,善用“网络+网格、干部+群众、手机+脚板”的排查方式,广泛收集并掌控矛盾纠纷的信息,强化源头预防与排查。

动员法律明白人力量。充分施展法律明白人的作用,聚焦于群众的法律法规咨询以及日常纠纷调处,每周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即时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预防。在动态掌握矛盾纠纷信息的同时,对法律法规予以宣传阐释,及时消除群众的顾虑,切实将小疑虑、小矛盾、小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

动员人民调解员力量。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每半月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大力施行“敲门”行动,变群众“上访”为调解员“下访”,及时察觉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隐患,遭遇矛盾纠纷随调随报,动态掌控。

动员村(社区)干部力量。加强与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对接,每月动员村(社区)干部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及时登记并建立台账,每季度联合政府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纠纷摸排调处的情况,商讨疑难问题的解决之策。2024 年以来,武连司法所共动员片区法律明白人 120 名、人民调解员 134 名、村(社区)干部 98 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31 次,排查矛盾纠纷 232 件。

活用“三种方法”,真情化解纠纷

在前期充分了解并掌握案件事实情况、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组织辖区内相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要把握好三种调解方法的灵活运用,逐件调解销号,推动矛盾纠纷深度化解。

真情调解法。以真情调解为切入点,一方面,调解工作人员诚心诚意将群众视作亲人,认真倾听,融入真情与当事人交流,说群众话语、讲暖心言辞,让当事人的情绪得以缓和,情真意切地把当事人的气理顺、把结解开;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立场思考问题,真切感受对方的处境和态度,推动双方互谅互让、着眼长远,共同达成调解协议。

利弊分析法。抓住矛盾的焦点和问题的关键,聚焦于解决纠纷所面临的时间、精力、经济、情感、人际关系等影响,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不同进展情况下各方会面临的情形、遇到的问题、利益的得失,引导当事人跳出情绪化思考的漩涡,以冷静、理智的方式思考问题,作出最为理性的抉择。

讲法说理法。寓普法于调解之中,推动普法与调解的有机融合,将法治宣传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个过程。在依法调解的基础之上,详尽阐释法律法规,使双方当事人及参与调解的人员充分知晓、理解并认同法律规定,达成“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成效。以道德准则、村规民约、公序良俗为约束,以理服人、以德化人,将道理阐释通透,获取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认可,致力打通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米”,达成矛盾从根源化解的成果,实现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

全年,武连司法所共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培训 6 场次,现场指导、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58 场次,武连片区共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28 件,调解成功率达 98%。

健全四项机制,提升调解实效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制度机制,增强调解的实际效果,着重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有效减少群众上访。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司法所与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村“两委”等的协调联动,深化诉调、警调、访调的对接,融入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参与政府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助力矛盾纠纷“一地办”提质增效。

健全司法确认机制。对于个别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在签署协议后即刻与法庭对接进行司法确认,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定效力。

健全定期回访机制。在案件调解成功后的 1 个月内展开回访,了解协议的落实状况,并依据当事人的情况进一步协助纾困解难,及时疏导情绪。同时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征求意见建议并积极采纳,及时完善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助力提升调解工作的水平。

健全表扬激励机制。针对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等工作力量,及时落实调解案件的个案补贴,对全年工作表现出色的先进个人和组织,对接辖区乡镇给予书面表扬,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积极性。

全年,武连司法所共参与联动调解纠纷 35 件,协助司法确认 6 件,案件回访率达 100%,辖区共表扬先进调解组织 3 个、优秀调解员 24 名,有效助推停访息诉,确保矛盾纠纷在辖区内得以成功化解。(张彩霞  任航兮)

【责任编辑 -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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