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据陕西省紫阳县麻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介绍:日前,该大队开具了第一张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赋权乡镇综合执法以来,该镇首例办理的处罚案件,紫阳县司法局及麻柳司法所与县自然资源局全程协助指导。
据悉,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工作中,获悉某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线索。经查:某专业合作社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手续,拆除原宅基地,改建扩建厂房的事实。在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程序,麻柳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给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涉事某合作社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修建的建筑物、罚款1639元的处罚决定。涉事某合作社接受了处罚并全部履行。首个行政处罚决定的下达,标志着该镇正式开始行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进入实操阶段,彻底解决了过去“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问题。
下一步,该镇将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不断深入,做出实效。推动“最后一公里”变“最先一公里”,让基层治理既“看得见”也“管得着”,不断深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依法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张春洲 叶柏成 吴友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