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利院居住的老人,大多数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为方便养老金提取,所以将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交于福利院管理,张某正是利用代为保管机会,趁机取现后予以个人使用。其中有一笔犯罪事实中,老人已经去世,户口已经注销,但养老金仍被领取两年多……”
近日,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福利院院长冒领老年人养老金的案件。松滋市某福利院院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他人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多次取现自用,甚至有老人去世后,张某仍继续骗取社保资金。2024年6月6日,松滋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的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暴露出已故老人还在发放养老金的问题。养老问题关乎民生大计,为进一步助推社会基层治理,松滋市检察院秉承“办案无小事,事事关民生”的理念,在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人社局管理漏洞,让老年人既“老有所养”,更“老有所安”。制发检察建议前,该院与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座谈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
7月30日,松滋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陈红军到达现场,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表示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针对建议内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积极尽职履职,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共治合力,确保养老基金安全。
据悉,此次检察建议的制发不仅有力维护了国有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松滋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以“检促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做好维护民生的后半篇文章,为民生福祉提供有力的保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田袁梦)